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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200多万元的吊车遭遇莫名断臂 车主奔走半年有余却无人问津
来源:凤凰通讯社陕西代办联络处延安通联     编辑:刘志进     发布时间:2022-12-19 22:47:54.427     浏览量: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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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通讯社讯(记者  刘志进)“那是200多万元的吊车啊,断臂趴窝已经七八个月了,损失非常大,我多方奔走求助却无人问津”,车主思作锋非常气愤地说,“我认为给我带来巨大损失的就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管理不善引起的。”

 

200多万的吊车断臂趴窝半年多

1965年出生的思作锋是志丹县人,今年初新购一台设计载重100吨的吊车,车牌号为“陕J78951”。

2022年4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王南作业区施工的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思作锋雇佣的司机刘勇达成协议,请“陕J78951”牌吊车,前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砖窑湾镇西河沟行政村桥皮砭村输油管道跨越工程施工现场,吊运长达50米的天然气跨越护栏。

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施工队当时给我说“这个跨越总重23吨,而我的吊车核定载重100吨,但是在吊装过程中,突然发生断臂,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思作锋说。

他认为,自己的吊车是新车,质量没问题, 也没有超载,司机又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司机,“为什么能发生断臂事件?一定是现场管理出现问题,是工地上的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排除,才导致吊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断臂。”

 事故发生后,他曾多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联系,希望能尽快查明原因,协商解决此事,但时间过去了大半年,此事至今无人问津,事故车辆一直躺在原地,而自己的损失每天都在增加,求助无门、欲哭无泪。

“四大理由认为责任在对方”

 思作锋拿出《长庆油田分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他认为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及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未严格落实该《办法》,施工现场管理缺失,作业不规范,责任心不强,指挥处置不力,才造成事故的发生。

他说,第一,在吊车施工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未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该《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要求,“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都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很遗憾,他们没有办理此证。

第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也未编制《吊装作业计划》。该《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要求,“在进入作业区域之前,应对基础地面及地下土层承载力、作业环境进行评估”;第二项要求,“较复杂的吊装作业还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第四项要求,“一级、二级吊装作业应设置起吊指挥人员……并与起重司机保持可靠的沟通”。很遗憾,他们不但没有做《吊装作业计划》,也没有对地下土层承载力进行评估,更没有指挥人员现场指挥。

第三,没有安全培训。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吊装作业负责人应准备好“相关安全培训记录”,他们没有培训,当然也没有记录。

 第四,他们未落实“安全职责”。该《办法》第九章第二十六条要求,“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起重指挥人员安全职责……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等。很遗憾,他们也没有落实这些安全职责。

思作锋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及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应承担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要求上述两家单位赔偿车辆损失(换新车或进行彻底修理)、车辆误工损失、人员误工损失、车辆贷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为处理此次事故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据介绍,延安市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该事故。

 

 责任编辑:郭振军